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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为什么只对准老百姓
发布时间:2010/11/24  阅读次数:4043  字体大小: 【】 【】【
     陕西富平县发布官方报告表示,该县3月5日在县政府广场组织的针对两名上访者的“公开处理大会”“并不违法”、“是正确的”,“其目的是教育本人和教育群众”。(《新京报》11月9日)
     且不说那两位进京上访的农民本不该被拘留,不说“公开示众”本身已有违法的嫌疑,也不说如此“示众”完全是拿权力向老百姓示威,对老百姓进行恐吓,也不说这种公开示众式“普法”已经令人对法律产生怀疑,暂且假定当地这样做是“普法宣传”、“教育群众”,我仍然想问一声,为什么各地所谓的“普法宣传”或者“普法教育”对象,总是普通百姓?
     何不在各个政府机关的院墙里外也都刷上几条“普法”标语?例如“坚决打击腐败犯罪,建设廉洁高效政府”、“贪污腐败是最大的犯罪”、“领导带头守法,共建和谐社会”等等,这是一种塑造良好形象的表现,而且还能充分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点,何乐而不为?
     我的目的其实很简单,“普法”不能只对准普通百姓,现实有数不清的活生生的例子告诉我,普通百姓大多都是很本分的,都不愿意越雷池半步,往往都是被某些地方官员逼得没办法,才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而选择对抗的。即便如此,大多数普通群众的行为,实际上也没有违法,他们所谓的“违法行为”完全是某些地方官员颠倒黑白的栽赃,用一句时髦的话说,很多普通群众都是“被违法”了。这就进一步证实了一个可悲的现象,当前更容易也更经常出格、违法的恰恰是官员们,所以说,官员们才更应该接受“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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