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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刚刚定调,面积扩至8倍!深圳、香港沸腾了
发布时间:2021/9/7  阅读次数:790  字体大小: 【】 【】【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简称《方案》)6日发布,其中提到,前海合作区总面积由14.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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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9大“关键词”

面积扩大至8倍!详解前海合作区大礼包

自2010年8月深圳前海建设全面启动以来,前海“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最浓缩最精华的核心引擎”;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前海模式”。

2010年以来,国家先后赋予前海多项重要使命。一图数读2010年来前海高质量发展成绩单:

南财快评: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高质量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

(作者系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教授 周天芸)

开发建设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是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方案》提出,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并提出培育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的金融业态。

在《方案》的指导下,前海合作区推动金融创新的工作有了重要抓手,有利于密切粤港澳金融合作。

金融行业是前海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的重心

前海合作区的建设充分发挥深港两地比较优势,以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其中发展金融业或应成为重中之重。正如《方案》提出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建立健全联通港澳、接轨国际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

在现代服务业发展过程中,金融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2012年3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前海合作区发展的重点产业包括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专业服务业、公共服务业六大领域共112条产业目录,而为了把前海打造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试验示范窗口,目录中的金融业条目达23条,涵盖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保险、基金、要素交易市场、融资租赁、融资担保服务、离岸金融服务,以及其他创新金融服务等内容。

《方案》要求,培育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的金融业态,积极稳妥推进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和金融监管创新,为消费、投资、贸易、科技创新等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由此可见,下一阶段的发展中,重点是需要进一步通过金融的融合发展,深入推进金融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建立开放的金融服务体系,引领前海合作区的高质量发展。

金融创新是前海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此前,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中强调,前海合作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创新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前海合作区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具有先行先试的优势,并获得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八项特殊政策,

1、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2、试点跨境贷款;

3、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4、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

5、允许外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创新发展;

6、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的准入条件;

7、试点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

8、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等。

此次《方案》则对前海合作区的金融创新发展作出了更加全面的设计和部署。除了提出“积极稳妥推进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和金融监管创新,为消费、投资、贸易、科技创新等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之外,《方案》还提出聚焦人工智能、健康医疗、金融科技、智慧城市、物联网、能源新材料等港澳优势领域,以及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金融服务、海外风险防控等体制机制创新。

上述顶层设计表明,前海合作区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创新区,创新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都可以在此获得试验和试点。

金融合作是未来前海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前海合作区的金融创新探索和实践都以跨境金融为主,一方面需要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的共同参与,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跨境金融和金融创新业务必须以粤港澳合作为前提,以制度为核心的金融创新才能促进金融要素的高效流动,实现前海合作区金融的服务功能。

《方案》在“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中提出,提升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支持将国家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在前海合作区落地实施,在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便利化等领域先行先试。同时,《方案》还提出,深化粤港澳绿色金融合作,探索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为内地企业利用港澳市场进行绿色项目融资提供服务。

《方案》为粤港澳实施全方位的金融合作提供了顶层设计与路径依据。具体而言,下一阶段前海合作区应通过金融机构合作,发展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验区,支持香港金融机构和其他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通过金融市场合作,推进前海金融市场扩大对香港开放,尝试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通过金融业务合作,支持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金结汇、投资、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开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的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模式创新。

粤港澳金融合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通过顶层设计突破障碍,持续推动监管协调和规则对接。前海合作区要完善粤港澳金融合作机制,加强金融规则和标准的对接,产品互认、平台共享、服务互利,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深融合的跨境金融联通体系。随着合作机制日益健全,合作领域逐步拓展,粤港澳金融合作将有力地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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