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杰是我国唐朝的一代名相,公元630年生于山西太原(唐朝时称并州太原),卒于公元700年。《旧唐书》记载,狄仁杰任大理丞,仅一年便“断滞狱一万七千人”且“无冤诉者”。武则天时代狄仁杰再任宰相,武则天对狄仁杰十分敬重和信任,以“国老”相称。狄仁杰病故时,朝野上下凄恸。武则天失声哭泣:国老一去,“朝堂空也”,天夺我国老也!
狄仁杰精通典章法律、吏治兵刑,是中国封建时代杰出的政治家。一生先后出任县令、刺史、司马、御吏、巡抚、都督、元帅、宰相。他为官,爱民如子;为臣,则忠贞不二;处世,足智多谋;断案,有如神助。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位神奇人物,在勘案断狱方面,素有东方福尔摩斯之称。
荷兰人高罗佩,他花去15年公余时间以英文写完了一部巨著。写的就是唐代高宗皇帝时期,狄仁杰在州县及京都为官,刚正不阿、大智大勇、断狱如神的故事。
高罗佩是荷兰职业外交官,更是一位享誉世界的汉学家和毕生从事汉学研究成果写作及中国公案小说创作的作家。他的一生就是一部传奇。
播扬中国传统文化的杰出作家
高罗佩研究汉学的丰硕成果使他蜚声汉学界,他创作的中国公案小说获得的巨大成功,使他誉满整个西方世界及其他许多国家,同时也使中国古代法官狄仁杰几乎成了欧、美、日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并被誉为东方福尔摩斯。许多西方人均称他们了解中国就是从读高罗佩的狄公小说开始的。
这部以唐代社会生活为背景,以唐高宗、武后时代的名臣狄仁杰为主人公的小说,原拟用英文作为稿本,再翻译成中文和日文出版。但时值1949年,中国解放战争尚未结束,中国出版界顾不上狄仁杰,而日本出版商则认为书中把几个和尚写成坏人会使日本佛教界感到羞耻,危及战后敏感的社会问题,故此书最后只以英文问世。第一个故事《铜钟案》出版后,立即在西方引起极大轰动,使高罗佩欲罢不能,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花去15年业余时间,写成了洋洋140万字的巨著——《大唐狄公传》。
深厚的中国情结
高罗佩本名罗伯特。汉斯。梵。古利克(Robert Hans Van Gulik),因其一生与汉学结下不解之缘,并在荷兰驻中国大使馆(当时设在重庆)当过外交官,故以他原姓Gulik的“Gu”和基督教名“Robert”的近似音译为自己取了一个中国名字——高罗佩。又因其在日本任职时所住寓所坐落在东京芝公园附近的一座山坡上,他取字“芝台”。他还取中国俗语“一笑忘百忧”之意,自号“笑忘”。用中文写文章时,则常以“吾华”署名。平时生活起居、公余穿着打扮也多为中国化。他在华任职期间,与当时荷兰驻华使馆中籍秘书、中国京奉铁路局局长水钧韶的第八女水世芳结为伉俪,婚后生有三子一女。
1943年12月18日,高罗佩与水世芳在中国重庆的婚礼
高罗佩的岳父水钧韶--一位中国外交官;高罗佩的岳母--中国洋务大臣张之洞之女
高罗佩于1910年8月生于荷兰海尔德兰省的聚特芬,1967年9月24日因癌症病逝于海牙。他是荷兰陆军中将军医威廉。梵。古利克的第五个儿子。4岁随父去荷属印度尼西亚,5岁起就读于雅加达一所小学,学会了印尼文。他在东印度时就对家中花瓶上的中文字产生浓厚兴趣,1923年回国后便开始攻读中文和梵文。16岁时,他还请了一个在荷兰学农业的中国留学生专门辅导他中文。他18岁入莱登大学就读,主修政法学,同时接受系统的中文训练。后又进乌德勒支大学文学研究院深造,继续攻读中文、梵文,同时学习日文、藏文,研究东亚文学,并获文学博士学位。
高罗佩从1935年起开始外交生涯。他先任荷兰驻日本大使馆秘书。7年后太平洋战争爆发,日荷交战,他被迫离开日本。1943年,任荷兰驻华大使馆一等秘书。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他回到海牙。此后历任荷兰驻美国大使馆参赞、驻日本军事代表团政治顾问、驻印度大使馆参赞和驻马来西亚大使。1965年出任荷兰驻日本兼驻韩国大使。
荷兰驻日本大使馆的花园里,高罗佩与自己喜爱的宠物嬉戏
世界汉学界的奇人和怪杰
高罗佩一生以外交为职业,但却把研究汉学当作终生事业;从事中国公案小说的创作,则是他的业余爱好。
高罗佩是世界汉学界的巨擎,素有“奇人”和“怪杰”之称。他16岁读中学时便开始学习汉学写作,并在校刊上发表了不少有关中国的诗歌和短文。18岁时在荷兰荷华文化协会主办的会刊《中国》上发表了研究中国《诗经》的文章,后来又在此刊上陆续发表了关于中国《古诗源》、《唐诗》和《赤壁赋》的论著,还在荷兰其他刊物上发表了研究古代中国数学概念、中国神怪小说及东方皮影戏的论文多篇,并为《荷兰大百科全书》撰写了有关中国的条目。
高罗佩对古代中国认识比较理想化,他经常以儒家士大夫阶层的观点去看中国,他对儒家士大夫阶层的生活方式怀着敬重的感情。
1940年代,高罗佩(左1)在重庆江北杨少五(右2)家中听琴
随着年龄的增长,高罗佩研究汉学的兴趣更加浓厚,领域更加广阔,成就也更加令人瞠目。他对中国琴棋书画无不擅长。他精通中国古琴,曾师从中国古琴大师叶诗梦,并在重庆组织过“天风琴社”,1940年又将其研究成果写成《中国琴道》一书。该书详细介绍了中国各类琴学著作,古琴乐谱,琴与文学、绘画的关联,琴与松鹤梅剑在中国古人意念上的关系及琴和音乐对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意义。围棋是他的又一爱好和研究课题,且棋艺精深。后来,他将其研究所得应用到小说创作里。如在《大唐狄公传——湖滨案》里,他在故事情节中设一棋局,其内秘藏机关,解了残局,奇案放破。他20岁开始练习汉字书法,终生不辍,真草隶篆都写得十分漂亮,尤以行书见长,并自成“高体”,中、日专家均能识别。他亦曾拜名师学习中国绘画,绘得一手好山水和人物,特别擅长模仿明代的木版画,其作品甚具万历年间金陵书坊富春堂的粗犷风格。他所著《大唐狄公传》小说中的封面及100多幅插画,均为他所画,其中大多是以仿明版《列女传》和《列仙全传》的风格绘制的。其间,他将其在书画方面的学习心得和研究成果写成《书画鉴赏汇编》出版,并翻译了陆时化的《书画说铃》一书。此外,他还是一位鉴宝专家,收藏了大量中国字画、典籍、古董和乐器。
高罗佩所绘的是中国古琴大师叶诗梦(1863-1937)抚琴肖像
高罗佩深入研究过中国的三教九流、历史、文学和社会生活,写成《明末义僧东皋心越禅师传》、《长臂猿考》等学术专著。为写《长臂猿考》这本书,他先后养过4只猿,,对其生活习性进行观察记录,并随时录音、拍照,费时7年方完成此书。他在书后附了一张猿啼录音唱片,以便让读者联想到当年李白下江陵时“两岸猿声啼不住”的情景。
高罗佩对中国春宫和中国古代性生活也有很深的研究。这缘于一段偶然的插曲。他写完《大唐狄公传——迷宫案》后,交日本一家出版公司出版。该公司坚持以裸体女人像为封面,遭他拒绝。他认为中国受礼教束缚,没有以裸体人像为题材的画风。出版公司坚信中国明代就有春宫问世,让他询查。于是,他致函中日数十家古董商,询问有无明代木刻裸体画像。不久,日本京都一家古董店卖给他一部明代万历年间刊行的五彩套色木刻画册版本。这是一种“秘戏”图册,印画24幅,总称“花营锦阵”,所绘男女均为裸体,人像平均高度20公分。画中只有人物,没有背景。此外,上海一家书店也称有位顾客藏有明末出版的裸像册页,可供临摹。高罗佩发现自己对此孤陋寡闻,遂开始研究中国春宫,收集历代春宫图册和有关性生活的古籍,并将其收藏和研究成果编写成《秘戏图考》一书,书中英、中文字均为他自己用钢板刻写,介绍了自公元前206年至公元1644年中国古代性生活的历史。遵照他的意见,此书不公开发行,只印50册,由他分赠给有关国家的国立图书馆及特殊友人,专攻学术研究之用,然后将原版毁掉。此书出版后,引起汉学界的广泛关注,许多汉学家来函欲和他讨论,进行学术交流。在此情况下,高罗佩又着手对中国古代性生活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在研究了包括道家《房中术》在内的自汉初至明末有关中国两性生活的古籍及历代描写男女关系的诗歌、小说的基础上,他于1961年写成了《中国古代房内考》一书,在荷兰出版。书中不插猥亵图画,征引必要的猥亵文字则用拉丁文。高罗佩认为,性是纯洁的,对西方人来说真正懂性的是君子,而君子应懂拉丁文。他研究中国古代性生活的结论是:一般而言,中国古人的性生活是很正常的、健康的。这一结论纠正了西方人对中国性生活的不少误解。这是他写中国公案小说中的一段插曲,也是一项意想不到的收获。
高罗佩还是一位寥若晨星的语言大师和杰出的中国近体诗诗人。他学习语言文字有着非凡的天赋和惊人的毅力。除本国语言荷兰文外,他还精通英文、中文、日文、梵文、藏文、德文、法文、印尼文、马来文、拉丁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古希腊文和阿拉伯文字等14种外国语言文字。作为一个西方人,他对中文的精通程度和运用能力更是令人拍案叫绝。他不但能用中文白话和文言写出漂亮的文章,还擅长用中文写作律诗、绝句等近体诗词。
仅举二例。1951年,他从印度到香港,遇到他在重庆工作时的一位中国朋友,遂杯茗相邀,并作七律一首赠他。诗云:
又如,他曾用中文为《大唐狄公传》其中一本书写了一首词牌为“临江仙”的开篇词,上下两阙是:
在位古称民父母,才华万口争传。
古今多少圣和贤,稽天行大道,为世雪奇冤。
高罗佩写中国近体诗词的造诣何等之深,在此可见一斑。
高罗佩十分推崇中国的传统文化,将他的兴趣更多地集中在研究中国古代(公元前1200年~公元200年)一直到清朝(公元1644年~1911年)末期,而不是进行着国民革命斗争的20世纪时的中国。他努力寻找那些业余文艺爱好者及半瓶子醋文人喜欢的“小题材”,然后以他语言学家、历史学家和鉴赏家的才能,对这些以前尚未研究过的广泛领域进行研究。把中国公案小说、法学、罪案侦察的研究成果通过狄公的断案故事,广泛地传播给了西方读者。
有人问,一个外国人,为什么如此孜孜不倦地醉心于中国公案小说的创作(和翻译)呢?
高罗佩对西方侦探小说和中国公案传奇做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和比较后,发现中国公案小说在西方侦探小说问世前就已在世界的东方盛行了好几百年。此外,以探案为题材的短篇故事甚至在1000多年前就在中国广为流传,期中英雄人物的形象也早出现在若干个世纪以前古代中国的舞台上,或被当时的说书人描述得栩栩如生。
更重要的是,高罗佩认识到,中国古代法官的刑事侦讯本领,无论在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勘破奇案的能力方面,还是在犯罪心理学的素养方面,比起福尔摩斯等现代西洋大侦探来,均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中国源远流长的公案传奇在西方却屡遭误传和贬低,中国古代法官的形象在西方也常受到歪曲和损害,这是很不公正的。高罗佩对此深为不平。他在《大唐狄公案》自序中用中文写道:“逊清末季,英国柯南道尔所著《福尔摩斯探案集》被译成华文,一时脍炙人口。嗣后此类外国小说即遍传禹城(这里指中国)。甚至现代人士多以为,除英、美、德、法四国所出者外,全无此类述作。果尔,则中国历代循吏名公,岂不含冤于九泉之下?盖宋有《棠阴比事》(法医学著作,宋代万桂荣编。内容包括案情分析和试验方法,叙述简明扼要。用四字韵语,便于记诵),明有《龙图公案》,清有狄、彭、施、李诸公奇案,足知中土往昔贤明县尹,虽未有指纹摄影以及其他新学之技,其访案之细,破案之神,故不亚于福尔摩斯也。”高罗佩决意向西方人和一些沉湎于西方侦探小说的中国人证明:中国传统的公案传奇远比西方侦探小说高明,中国古代法官的智力比起西洋大侦探来也毫不逊色。
高罗佩在写《狄公案》期间,通常情况下,他总是在公余休息时间酝酿好故事情节和书中人物,然后画一幅想象中的城市地图,并构思出初步的地理轮廓。狄公小说中的故事,绝大部分主题和情节都是高罗佩自己创作的。(只有《铜钟案》这一故事里,三个案子都是直接取材于中国小说)他一旦动笔写作,通常花六个星期的时间就可完成一个故事。高罗佩所写的中国公案小说的人物描写不再脸谱化,而是努力对人物个性加以分析、发掘。高罗佩在小说中将狄仁杰写的尽量人性化,通过把狄公写成是一个忠于家庭的、有学识的、具有艺术鉴赏力的和有宗教信仰的人,来增加其信任感和人情味。高罗佩笔下的狄公迥异于中国传统公案小说的“青天大老爷”,也不同于私人侦探福尔摩斯,而基本是二者的奇妙结合。狄公有独到的办案风格:重效率而轻缛节,讲操守而又善变通,重调查推理,而不主观妄断。既执法如山而又心怀恻隐,诙谐幽默而不失威严,精通文墨又谙武功。这样的法官,在中国传统公案传奇里是很难找到的。
高罗佩的狄公小说风靡西方几十年,不断再版,被译成十几种文字,声誉极高。足见其在西方世界的受瞩目程度。高罗佩的小说里,古代中国被描写成一个生机勃勃的文明大国,“狄公时代的中国”,这是一个多姿多彩的中国,比起中世纪灰色的欧洲有趣的多。狄公小说成为了了解中国古代日常生活状况的来源之一。
高罗佩曾评价自己一身三任:外交官是他的职业,汉学是他的终身事业,写小说是他的业余爱好。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西方对传播中国文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恐怕要算荷兰人高罗佩。这位代中国人发展国粹的公案小说家,业余胜过专业的重要汉学家。他创作的“东方福尔摩斯”传奇故事的影响远超过任何中国研究著作。在世界侦探小说领域内开创了极其珍贵的一个支脉。国学大师 南怀瑾曾评价:“高罗佩很了不起,虽然是外国人,但比很多中国人更了解中国。”在高罗佩这位西方汉学大师的神笔之下,古老的中国又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人们面前,既新奇又充满魅力,既熟悉又高深莫测。。。。。